GOJEK:茌平露天烧烤、店外经营的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要开始了!
对于吃货来说,没有什么问题是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两顿!
可是你知道吗?露天烧烤带来的油烟污染及噪声扰民问题不仅影响市容,还影响空气质量!
明天起茌平县将对县城区露天烧烤、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开展专项整治
茌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县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切实改善县城区空气质量,规范治理县城区露天烧烤、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自3月1日起,对县城区露天烧烤、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的范围为湖西路以东、东外环以西、北外环以南、济聊高速公路以北区域。
二、禁止区域内,所有从事餐饮烧烤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使用达到排放标准的环保炉具,必须加装油烟净化设备并保持常态化开启,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不得从事经营。
三、禁止区域内,所有从事餐饮烧烤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从事店内经营,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店外经营,禁止占道经营。
四、禁止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县城区主要街道两侧搭建临时房、遮阳棚等设施用于餐饮烧烤经营。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县政府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上述要求,对县城区露天烧烤、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检查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并处罚。
六、在检查整治行动中,对妨碍、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茌平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