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JEK:汤口镇餐饮业油烟整治一封信

2019-03-09 14:05:02 微汤口

各餐饮业经营户(单位):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遏制我镇餐饮业油烟造成的污染,进一步改善全镇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汤口镇环保工作专题会等会议精神,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大中型餐饮业经营户(单位)(即餐饮业经营面积达到150㎡及以上或接待人数75人及以上)。

      二、整治要求:列入整治范围的各餐饮业经营户(单位)应按照要求,于2019年4月10日前配套安装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三、2019年4月11日起,我镇将对属于整治范围的经营户(单位)是否配套安装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情况进行排查。对于未按时间要求安装的经营户(单位),我镇将报请黄山区环保局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黄山区环境保护局

汤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