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JEK:餐馆老板被拘留10天,起因是没装油烟净化器!

2019-03-11 14:06:25 菏泽大众网

    近日,单县健康路中段一餐饮饭店拒不履行大气污染行政执法查封决定,擅自撕毁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封封条并继续营业,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3月7日,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城中队对辖区内一家餐饮饭店进行油烟污染检查时,发现该饭店未按规定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造成油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城中队对该饭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依法进行了查封,张贴了封条。

 

  3月8日,该饭店不仅未按要求进行整改,还在未经综合行政执法局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撕毁查封封条,继续违法营业,性质非常恶劣。经查实,此违法行为为该饭店负责人周某所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周某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为维护法律尊严,严惩环保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决定对周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大众网记者从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这是今年以来,全县首起撕毁行政执法封条被治安拘留的案件。在此提醒广大餐饮经营者,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守法经营,切不可无视法律法规,一时冲动犯下不可弥补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