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JEK:姚庄上百户商家逐一接受餐饮油烟管道 “体检”

2019-03-15 14:41:16 姚庄发布 

近年来,随着餐饮业的蓬勃发展,餐饮油烟逐渐成为扰乱居民正常生活的一大“元凶”,餐饮业排放的污染物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同时也成了居民投诉的热点话题。“一些经营时间长的餐饮店,他们基本上没有油烟净化设备,很多店超标排放油烟,不仅污染水体和空气,还存在安全隐患。”姚庄镇相关负责人介绍。

前期,姚庄镇对100余家餐饮店进行划分,由食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分包”,逐一排查存在的“病症”。针对排查中存在问题的餐饮店,督促商家落实整改,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15天限期内安装好油烟净化设备,并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当事人对规范油烟排放的重视度。

去年以来,工作人员对丁栅、俞汇集镇老旧小区的餐饮店油烟管道进行整改。集镇街区内的餐饮店大多已经是几十年的老房子了,背街小巷油烟问题比较严重。作为一项民生实事工作,面对现状,姚庄镇依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要求,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油烟整治工作.

 

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烟管道朝屋顶排放双重措施,大大减少了全镇餐饮店的油烟问题,得到餐饮店附近居民的称赞。截至目前,丁栅和俞汇集镇已经完成72家整改任务。下一步,姚庄镇将持续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建立职责明确,分工细化、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督导监管力度,切实做好餐饮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居住环境,保护居民身心健康。

↑ 改造前 ↑

↑ 改造后 ↑

“对居民反映强烈的油烟污染问题,我们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相关负责人介绍,俞汇、丁栅集镇进行整改后,镇里将对城郊结合部的餐饮商户进行地毯式摸排,整改将更为细致。通过逐户宣传、集中依法整治的方式全面完成这项工作,解决百姓“心肺之患”,为整个姚庄镇营造出更为清爽的环境。

 

油烟超标和无组织排放怎么处理?

如拒不整改,相关执法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