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JEK:一图一故事 ,环保督查永远在路上

2019-04-02 15:01:51 昌邑市环保局

 328日,市环委会办公室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全市11家规模以上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使用情况及2处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控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油烟污染和扬尘污染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市环保局始终秉持“污染无小事”,无论工作日、节假日、雨雪天、降温日,环保督查工作的脚步没有停歇,蓝天旭日成为每一位环保督查工作者最大的喜悦,群众们“谈天、晒蓝”就是对环保督查工作最大的肯定。为了天蓝地绿水清,为了美丽生态昌邑,我们脚不能停,手不能松,信念不能丢!环保督查永远在路上!


《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及时清洗、维护,保持正常使用、达标排放。禁止将油烟直接排入下水道。

 

《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或者不清洗维护并正常使用的,直接将油烟排入下水道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针在摸排中发现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行为,柯桥中队对餐饮经营者进行教育引导,要求其尽快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正常开启设备使用。以后每月15日中队将对餐饮店集中检查,督促其正常开启使用油烟净化器,定期清洗。

    下阶段,柯桥中队将继续走访摸排,完善信息通报、定期巡查等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油烟污染整治力度,全面开展小餐饮整治工作,努力构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和管理长效机制,打好整治大气污染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