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JEK:昆明这些地方不能开办餐饮业,否则罚款最低1万起步!

2019-04-19 17:08:46 GOJEK

近日,《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通过了云南昆明政府常委会的审核,明确规定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等的主体建筑,禁止开办餐饮单位。

 

为持续适应管理新形势,改善昆明大气环境质量,昆明市对2014年开始实施的《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该《草案》不但命令规定了不能开办餐饮单位的场所外,还规定了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不能开设餐饮单位。

 

对于在禁止开设餐饮单位的场所经营餐饮业的行为,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该草案还特别提醒,餐饮单位严禁不通过专用烟道、油烟净化器排放油烟,以及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油烟的行为,否则也将根据情节严重处以罚款或责令关停整顿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