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杰GOJEK:永清的蓝天来的多么不容易!

2019-06-03 14:33:57 今日永清

   2019年5月31日上午,永清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就“永清县大气污染防治暨秸秆焚烧”做了通报,并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永清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玉宇、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翟华龙,副局长雷海杰出席了发布会。



   中新社、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河北工人报、河北共产党员网、中国网、廊坊日报、廊坊广播电台、环京津新闻网、廊坊传媒网、县广播电视局、永清生活圈、永清微生活等媒体参加了本次发布会。


   会上我们得知,永清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2018年,永清县综合指数为6.09(全市排名正八),同比下降7.73%,PM2.5年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正三),同比下降13.11%、达标天数(优良天数)216天(其中,一级天数31天,二级天数185天),达标率60.67%。重污染天数14天,同比减少12天。2018年4月28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2017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结果,永清县考核结果为优秀,被授予“2017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县”。今年4月26日,省厅公布《关于2019年3月份全省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的通报》,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134个县(市、区)3月份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永清县正排名第十,获得奖励14万元。



   过去以来,永清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采取“十项举措”,确保空气质量。


(一)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
2015年以来,我县共淘汰改造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412台,共计688.787蒸吨。实现县域内燃煤锅炉清零。


(二)“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制定了《永清县“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落实长效管控机制。2017年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520家,其中“两断三清”450家,整改提升70家。2018年排查出“散乱污”企业56家,全部完成“两断三清”。今年排查出1家并取缔。


(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VOCs污染深度治理共完成157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19年全县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基本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清洁工艺改造、在线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同时与市局联网。


(四)燃气锅炉、炉窑低氮改造工作
2018年起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对煤改气锅炉、炉窑实施低氮燃烧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严格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预计到2019年10月,完成27台燃气锅炉、炉窑低氮燃烧改造任务。目前已完成2台改造任务。


(五)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
2019年10月底前,水泥、玻璃行业完成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浮法玻璃生产线全部实施烟气脱硫、除尘改造,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及烟气脱硝设施。目前,南玻、华兴2家企业已完成超低排放治理工作。


(六)持续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管控措施
今年全县启动重污染应急响应4次共46天,各执法中队及相关科室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督导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00余台次,共检查涉气企业3200余家次,加强对预案启动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七)秸秆禁烧工作
制定了《永清县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考核及奖惩暂行规定》,对各乡镇发生火点及处置情况严格落实奖惩。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由县财政出资,每个乡镇都雇用了专门的禁烧巡查员,专门管控火点,并出台了巡查员激励措施。利用秸秆禁烧监控平台,对全县秸秆禁烧情况实行24小时监控,今年以来,共发现13处着火点,并做到了及时妥善处置。


(八)扬尘整治工作
在道路作业方面,我县出台了县城大清洗方案,每天有县大气办和先河专家组跟车指导和调整作业,每两天对主城区绿化带、楼宇、树木及护栏等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清洗,确保作业全覆盖、高质量。在建筑工地和裸露土地管控方面,一是摸清底数,建立了清单式管理机制,46个建筑工地和各乡镇(区、办)的裸露土地全部建立台账、登记造册,明确专门驻厂员、网格员管理,确保全部高标准苫盖到位。二是安排县大气办、住建局每天对域内46个施工工地进行循环检查,严查土石方施工。2018年以来,已处罚建筑工地17家,罚款95万元。


(九)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
加强对县建成区餐饮企业、经营商户油烟排放的监督管理,建立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台账,每周不定期对餐饮企业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0余台次,检查餐饮企业220余家,餐饮企业已全部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对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设施不标准、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的餐饮企业和经营商户,责令暂停营业并限期改正。


(十)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采用夜查、晨查等方式,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在环境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工作日例行检查、不间断夜查、节假日重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共检查企业800余家次,对涉气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依法立案45件,处罚金额116.6万元。


今后,永清将继续加大防控力度,确保“碧水蓝天”!
一是全方位落实好污染管控措施。重点做好控制煤炭消费、控制工业废气排放、控制机动车污染、控制各类扬尘污染、控制露天焚烧“五控”。着重抓好“散乱污”整治,VOC治理,散煤治理,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城市道路、工业堆场,农作物秸秆禁烧,餐饮油烟整治,烟花炮竹燃放管理,深化油气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我县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二是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环保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齐打齐上,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协调并举,保持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执法高压态势。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向公安部门移交的坚决移交。
三是加强环保舆论宣工作。用好全媒体大力宣传环保政策,宣传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宣传今年努力的方向。通过多种媒体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公开环境相关信息,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通达社会宣传,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