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杰GOJEK:露天烧烤,危害多面,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2019-07-11 08:35:37 大城生态环境发布

露天烧烤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
  一是污染环境。露天烧烤使用的燃料多为木炭或焦炭,会产生大量的煤烟、煤渣、煤灰,对空气产生严重污染,且在烧烤过程中,油脂、肉渣、调味品在燃烧时也产生大量随烟气排放的污染物,使摊点周围弥漫着危害身体健康的气体。同时,烧烤过程中产生的油脂、煤灰污染地面,影响市容环境。

  二是安全隐患。露天烧烤,就意味着店主把摊点摆在外面,这样,大量的桌椅占满了整个人行道,也有部分占据了人行道上的绿地,更有甚者摆在马路上,同时,来吃烧烤的人们把车停在马路边上,造成人车混杂,严重影响了行人通行和交通畅通,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是卫生问题。除了对环境卫生的污染以外,露天烧烤本身的卫生状况也让人十分担忧。一则清洗条件差,一盆水打天下;二则防护功能低,扬尘直入,蚊蝇径来;三则菜品质量没保证,新鲜不新鲜、干净不干净只凭个人良心。另外,个别“黑心”烧烤点为“节支增效”,竟用未经检疫的廉价猪肉,甚至病死猪肉从事烧烤经营。而从业人员几乎不办理健康证,有的还患有传染性疾病,但仍旧“带病”工作。

  四是有害健康。从事医疗工作人士告知,就吃烧烤的人本身来说,正当他们慢慢享受美味的同时,其对身体的危害也正逐渐向人们靠拢。烧烤中有致癌物质,常吃烧烤的人得癌症的比率会比普通人高。而我国每年夏秋季发病高峰的时候,至少有2-3万人发生食物中毒,微生物引发的食源性疾病是我国头号食品安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八十一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七章、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9年5月份以来,大城县政府组织大气办、生态局、城管局、平舒镇,联合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治理行动,对城区烧烤门店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禁使用炭烧烤,责令其使用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治污设施,确保正常运行,有效改善城区大气污染形势。希望广大居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露天烧烤行为,对发现的非法露天烧烤行为,积极投诉举报,协同县政府共同治理,营造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举报电话:
生态局:5573057
          城管局:550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