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杰GOJEK:奎屯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9-08-01 18:01:26 奎屯零距离

6月30日,奎屯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奎屯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奎屯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同志和奎屯市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奎屯市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及企业职工代表、居民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


会上,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奎屯市分局局长李强介绍2018年奎屯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总目标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按照市委、政府总体部署,不断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升级战、持久战,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一是环保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奎屯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奎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奎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及《2019年奎屯市改善环境质量任务清单》,编制完成《奎屯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制度更加健全,职责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


二是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强化对违法企业监督执法力度,累计检查企业299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954人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4份,责令查封环境违法企业1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起,共处罚金额44.83万元。目前共处理12369举报投诉22件,已全部办结。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共审批新建项目360个,其中备案项目358个,报告表项目2个、无报告书项目。受理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噪声超标活动的审批16起。


三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稳步实施。蓝山屯河和金玛依VOC综合治理整改项目已完成改造及验收;全面完成23家加油站和1家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此两项共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530吨。对23家汽修公司、16家包装印刷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现状进行摸底调查,规范污染治理设施。燃煤小锅炉整治不断加强。城市建成区内206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共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73.9吨,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35.8吨。积极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有序推进。排查“散乱污”企业49家,对其中污染较为严重的3家进行查封。制砖行业专项整治扎实推进。目前开工生产的5家砖厂已全部实施技术改造,完成在线监测安装。棉花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预保留的17家棉花加工企业已完成沙克龙除尘设备改造、物料堆场整治、燃煤锅炉拆改等整改工作。集中供热改造全面完成。市区内2家燃煤集中供热热源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422吨,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462吨,削减颗粒物排放量433吨。城市扬尘问题有效改善。防风抑尘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煤炭堆场、散装物料堆实现封闭储存。餐饮油烟污染持续改善。深入开展餐饮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专项检查,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发布3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期橙色预警。“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城区三个水厂水源地除二水厂保护区内的加油站正在迁外,其余整治任务已基本完成,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正在持续推进。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厂监管。对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进行约谈,并督促加快推进一级A提标改造。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现状、农田灌溉水现状进行摸排。“净土保卫战”稳步开展。开展土壤状况详查工作。完成11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与现场调查工作。开展奎屯河环境综合整治。对奎屯河流域4家油品仓储企业下发《关于奎屯河流域湿地保护区内企业恢复原状通知》,责令停产,恢复原状,现已整改完成。开展砂石料场专项整治。责令环保手续不全及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开干齐乡7家砂石料厂停产整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持续实施。推进固废规范管理。要求辖区47家产固废单位、33家产危废单位按季度上报固废产生量、贮存场所、处理量等。严格危险废物监管工作。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审批转移危险废物519吨。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对辖区74家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废铅蓄电池行业专项整治。对辖区内蓄电池门市部、电动车修理店、汽车修理厂及废品收购站废铅蓄电池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是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高压整改。对认领的7项整改任务实行挂牌督办,每月公示整改进度、定期召开整改工作通报会,建立整改问题动态管理台账,逐个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彻底。目前,5项整改任务已销号,2项任务序时推进。


五是摸清环境家底,污染源普查持续推进。成立奎屯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完成全市253家污染源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数据采集、数据审核、“一企一档”建立、数据汇总评估及产排污核算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瓶颈,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以对历史和子孙后代负责的担当,加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确保完成自治区、自治州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




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奎屯市分局局长李强、奎屯市环境监测站站长杨荣江、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奎屯市分局副局长吴瑜新、奎屯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吴松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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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奎屯市民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请问,2018年、2019年我市的空气质量如何?主要污染物有哪些?平时市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查询到环境质量状况呢?
杨荣江:


2018年,奎屯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2天,比2017年增加10天,优良率78.4%,比上年增加5.4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


截至2019年6月25日,奎屯市优良天数129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3.3%,同比降1.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5%,PM10平均浓度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5%。


奎屯市大气污染以复合型污染为主,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超标0.16倍、PM2.5年均浓度超标0.48倍。


对于市民朋友们关心的查询环境质量状况的问题,环境空气质量、水源地饮用水水质、奎屯河水质监测结果可通过:奎屯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http://www.kuitun.gov.cn)。


2


2019年5月11日,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奎屯市分局正式挂牌成立。请问,新组建的生态环境局调整、增加了哪些职能?如何理解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和定位?


李强:


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奎屯市分局作为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通过职能整合,进一步充实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三大职能领域,实现三个打通:一是划入原国土部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打通了“地上和地下”;二是划入原农业部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打通了“城市和农村”;三是划入发展改革委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打通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生态环境部门的基本职责定位是“监管”,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管者职责,重点强化生态环境制度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和督察问责四大职能。


3


请问针对奎屯冬季的雾霾天气,生态环境部门是如何应对的?


吴瑜新:


我局以《奎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为依托,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燃炉锅炉的拆除、“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淘汰落后产能、淘汰黄标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等一系列工作,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努力减少冬季雾霾天气。


在雾霾天气时,环境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对涉气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和夜查,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过主流媒体向公众发布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通告(分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对公众生活及出行方式提出指导意见,根据污染程度,对废气排放企业要求进行减产降负荷、停产等措施,同时联系周边独山子区、乌苏市、第七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防联治,共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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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遇到环境违法行为如何投诉和处理?


吴松刚:


投诉的两种途径:一种是拨打投诉电话12369;二是加入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


环境监察大队接到系统转办的投诉后,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将投诉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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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餐饮业经营商户反映现在商住楼不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有什么依据?为什么还有“上宅下店”现象的餐饮业继续营业?


吴松刚:


商住楼(上宅下店)餐饮经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气味和油烟会对楼上和周围的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该条款进一步从法律的层面对餐饮业开办条件进行了严格界定。自此,我局依法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餐饮服务项目,一律不再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根据《行政许可法》“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以及部门职能分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原有的“上宅下店”餐饮业进行清理,责令关停,建议转行或重新选址。目前,仍在清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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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审批部门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请问老百姓在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都能办理哪些业务?个体商户、工业企业在涉及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时有什么便民服务?


吴瑜新:


目前在窗口办理的业务有: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内转移危险废物的审批、权限内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审批、权限内核发排污许可证、夜间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等噪声超标活动的审批共5项行政许可。


我局窗口秉持着“能快则快、能简则简、能省则省、能便则便”的原则,不断简化工作程序,缩短环评审批的办理时限。目前,报告书、报告表办理时限已由法定时限的60日、30日缩短至30日、15日。登记表备案当日办结,其中餐饮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实行备案管理,网上填报,餐饮业主足不出户,在家里就可以完成办理工作。对重特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民生项目,窗口实行特事特办,主动与业主和环评单位进行对接,加快环评编制速度,并确定专人负责,加快环评审批进度。特别是对有意向性招商引资项目,窗口提前介入,提前告知相关的环保审批要求和办理的内容、程序,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开工。


7


2018年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奎屯市分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市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请问,2019年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奎屯市分局将采取哪些举措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李  强:


2019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总目标和“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严守“三条红线”,树牢“四个意识”,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2019年细颗粒物浓度下降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78%以上,继续保持奎屯市一水厂达到或优于Ⅱ类、奎屯市二水厂达到或优于Ⅲ类目标要求,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奎屯。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优势兵力,动员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打好三场标志性重大战役。以压煤减排、降尘增绿为主攻方向,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以节水限采、治污回用为抓手,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土壤详查为契机,摸清底数、整合信息、建立数据库,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提高环境治理监管能力和水平。借助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东风,推动“奎-独-乌”区域同防同治,力争突破区域性污染问题制约奎屯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瓶颈。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始终保持环境违法行为严打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严肃查处、毫不留情。


全力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强化技术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强化调度指导、持续宣传动员等举措,全力推进奎屯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加快推动排污许可实施。核定核发企业名单,规范核发程序,落实排污单位按证排污责任。强化对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


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力度,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问题逐个逐项按时销号。


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适应新时代环保工作要求。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加大对人员法规、政策、业务知识培训,狠抓队伍执行力、作风建设,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认真研究新情况、新对策,解决新问题。


加强同“三地四方”区域协同联动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完善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依托“三合一”平台建设,推动环保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利用好三地四方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精准治理污染源。建立月联系联系机制,交叉执法、信息共享等方式,形成环境问题齐抓共管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