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杰GOJEK:陕西靖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餐饮油烟整治行动

2019-10-21 16:56:09 雪猫清洁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思想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打赢生态环境攻坚保卫战,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边县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决定联合相关部门从2019年9月10日至12月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城区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餐饮油烟整治范围

     县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对城区内露天烧烤、夜市摊点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子,重点排查是否在室外作业,是否使用环保炉具等;对所有产生油烟(含烧烤)的餐饮服务企事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进行排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

二、餐饮油烟整治任务

     列入整治范围的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产生油烟污染的经营户,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进行强制关停;依法取缔不符合餐饮卫生要求或环保要求的餐饮户;新建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后方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餐饮油烟整治验收

     列入整治范围的餐饮经营企业、单位食堂应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的油烟净化设施应符合要求,最高排放浓度:每立方米应小于2mg/m3;去除率:小型净化设施应大于60%,中型净化设施应大于75%,大型净化设施应大于85%。餐饮经营企业、单位食堂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以后,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进行验收。

四、餐饮油烟整治措施

     所有餐饮业油烟污染企业、单位食堂在治理过程中,必须到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备案或补充备案;对不按期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餐饮经营企业、单位食堂,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治理后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擅自停运、闲置、拆除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经营企业、单位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理;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当事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