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JEK:《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2019-04-16 17:42:44 GOJEK

日前,《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过了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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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例以防治细颗粒物污染与臭氧污染为重点,坚持规划先行、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精准防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工业、建筑业、农业、制造业、餐饮业等多方面对大气污染源进行严格的预防和控制,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采取措施削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温室气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要求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需要,执行更严厉的排放限值,提高排放标准是必要的。

 

此外,条例还加强了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规范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进行实时监控,严防监测数据造假。

 

对于餐饮业,也进行了多项明确规定,如: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如违反规定,则会被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如拒不改正则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保持正常运行,定期清洗维护并保存记录,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如发现油烟排放超标,相关部门也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颁布,也意味着徐州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步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台阶,今后,徐州市将根据该条例加强落实对市内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