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杰GOJEK:在曹县街边任性撸串?别想了!

2019-07-31 17:37:20 曹县信息港

有什么问题是撸两顿串儿也解决不了的?串,每次提起这种吃食,总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每到夏天的傍晚,我县撸串儿大军便开始占领大街小巷。可是今年与往年不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早便对城区所有烧烤店发放宣传页,要求烧烤炉进店入室,严禁店外用餐,并按标准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想必小伙伴们也都注意到了,往年可以坐在室外的烧烤摊现已全部转移到了室内。夏已过半,绝大多数烧烤店主都能够按要求规范经营,但仍有个别商户抱有侥幸心理偷摸将餐桌挪到室外,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对周边居民也造成了极大困扰。

经群众反映磐石办事处一家烧烤店经常有店外用餐干扰居民休息的情况,收到举报后,磐石中队执法人员立即对照核查,发现该烧烤店的确存在占用人行道路提供顾客室外用餐情况。执法人员直接录像取证,告诫商家违规经营,当场责令其整改,并严厉警告当事人若再有类似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

经劝导后,用餐者积极配合,进店用餐


相关规定

《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实施露天餐饮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露天餐饮活动,应当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区域内进行,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两侧禁止实施露天餐饮活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实施露天烧烤活动;

(二)禁止使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三)应当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在地面上铺设防油、防污设施,禁止随意倾倒污水、丢弃污物;

(四)应当及时更新陈旧、破损的棚架、桌凳、炉具、操作台等设施,保持规范、整洁、美观;

(五)露天餐饮摊点聚集区域应当设置临时厕所,引导顾客文明如厕;

(六)应当引导顾客规范停车,文明就餐,不得猜拳行令、高声喧哗等。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劝导、告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未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十)不按照规定实施露天餐饮活动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