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运营过程的具体要求有这四点!

2018-06-08 10:26:34 admin

经营者应使用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饮食活动涉及的油烟净化与排放、排水与隔油、噪声及振动以及固体废物控制应遵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油烟、异味排放

项目单位应当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确保餐饮油烟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油烟排放达到《深圳市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要求。

油烟排风水平管道宜设坡度,坡向集油、放油或排凝结水处理,且与楼板的间距不应小于0.1m,管道应密封无泄漏。油烟净化装置应置排风机之前。

经营者应按规定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以及在线监控设施,保持正常运行,定期维护清洗,并保存记录。油烟排放禁止不经过专用烟道的无规则排放,不得经公共雨水或者污水管道排放。

 

2)废水排放

①污水排放

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在本市公共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系统服务范围内的,其废水应当经隔油、残渣过滤等措施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方可纳管排放,油水分离器技术规范应当符合《餐饮废水隔油器》的要求,并保持油水分离器的完好与正常使用。

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在本市公共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系统服务范围外的,其废水应当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方可排放。经营者禁止向下水道排放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及厨余垃圾。

②空调冷凝水排放

经营者已经设置空调设备座板和空调冷凝水排水管道的,应当将空调设备安装在空调设备座板上,并将空调冷凝水的排放纳入空调冷凝水排水管道。

尚未设置空调冷凝水排水管道的,空调冷凝水的排放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沿道路两侧(包括街坊、里弄内的公共通道两侧)建筑物的空调冷凝水,不得直接排放到道路一侧建筑物外墙面或者室外地面上。

 

3)固体废物排放

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科学饮食、合理消费,采购净菜,减少餐厨垃圾产生;经营活动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应由符合要求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经营者应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容器及餐厨垃圾收集容器,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不得将餐厨废弃油脂混入餐厨垃圾等其他生活垃圾或者裸露存放,禁止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

经营者应当保持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自行收运及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置餐厨垃圾的,应向绿化市容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经营者应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及难以降解塑料袋。

 

4)噪声排放

经营者应选用低噪声设施,并采取减振措施,安装空调器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安装产生的噪声,经营活动运行空调器不得扰民,经营活动不得播放高噪声设备扰民。